封存病历的有关规定
1、封存病历流程:患者治疗结束后,病历资料基本处于已定状态;封存时要求医患双方都在场;病历应当由患方签字、医方加盖公章;病历封存后,封皮贴妥封条,由医方或卫生行政部门保管。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***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,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。
2、如果是患者本人,应持本人有效***件到医院直接要求封存病历;如果是被授权的人,应持患者有效***件的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到医院要求封存病历。
3、法律主观:封存病历的注意事项是封存时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。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,也可以是复制件,由医疗机构保管。法律规定,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,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。
4、特别提示:对于出院患者的病历,应封存原件;住院患者则封存复印件,但需医院盖章。在封存前应先复印部分病历(复印件需盖章),否则可能引发不必要的再次封存。患者可复印客观病历,如门诊记录、检查报告等,而主观病历如诊断方案和病程记录等则不可复印。
5、封存病历应当医患双方有权人员在场的情况下,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,复印客观病历,签封病历原件或者复印件。并注明病案患者姓名、病案号、封存件为原件或复印件、封存的病历页数,并双方骑跨封条签字或盖章。医疗机构负责封存病历复制件的保管。开启封存病历应当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况下实施。
The End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hngcp.com/287.html